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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社保缴费时间确定,1月11日起开始正常缴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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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0-12-23 16:48

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通知,对202012月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事项进行补充,并对20211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做出安排。

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122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202011月社会保险费。20201226日至2021110日,除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、异地安置备案业务、社会保障卡服务业务外,各项社会保险经办、缴费业务停止办理。2021111日起恢复办理。

对于20211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企业正常缴费的,应于2021111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202012月正常应缴费款。已签订《银税三方(委托)划缴协议》的企业,可通过已安装的“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”选择“税库银联网缴税”方式自行确认缴费,也可使用“银行批量扣款”方式完成缴费,20211月批量扣款日为113日和20日,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(对于“银行批量扣款”不成功的企业,可在限缴期内采用除“银行批量扣款”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缴费)。未签订《银税三方(委托)划缴协议》或无法通过“税库银联网缴税”方式缴费的单位,可打印《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》,持该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。

20211月份,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间为111日至25日,缴费截止时间为128日。

灵活就业人员20211月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111日、18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,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。112-17日、19-25日的工作日,中国农业银行、北京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(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:00前办理)。

(责任编辑:李露彤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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