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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(天津)自由贸易试验区(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)是中国中央政府在天津直辖市设立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。它是中国大陆北方第`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,也是继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后,中央政府设立的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之一。 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是,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,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,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、中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、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。总体目标是,经过三至五年的改革探索,将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贸易自由、投资便利、高端产业集聚、金融服务完善、法制环境规范、监管高效便捷、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国际一`流自由贸易园区,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中国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 天津自贸试验区总面积119.9平方公里,涵盖三个片区: 1.天津港东疆片区30平方公里(含东疆保税港区10平方公里),是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核心功能区。将重点发展航运物流、国际贸易、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。区内拥有国际船舶登记制度、国际航运****、航运金融、租赁业务等4大类22项创新试点政策;自贸试验区挂牌至2017年4月,东疆片区新增企业5289家,总注册资本4420.25亿元,1亿元以上的企业967家,落户项目质量是东疆片区自成立以来的最`好水平。从企业结构看,航运、物流、租赁、贸易结算及保理等5大支柱型产业占总注册企业76.40%。 2.天津机场片区43.1平方公里(含天津港保税区空港部分1平方公里和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1.96平方公里),是天津先进制造业企业和科技研发转化机构的重要集聚区。将重点发展航空航天、装备制造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端制造业和研发设计、航空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,形成了民用航空、装备制造、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、快速消费品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集群。自贸试验区挂牌至2017年一季度机场片区新增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11877户,注册资本(金)2997.26亿元。 3.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46.8平方公里(含天津港保税区海港部分和保税物流园区4平方公里),是天津金融改革创新集聚区,也是滨海新区城市核心区。将重点发展以金融创新为主的现代服务业,是国内少数拥有金融“全牌照”区域;在建商务楼宇63座,已投入使用10座;基金、保理、租赁、资金结算等业态快速发展。 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,新增市场主体1.3万家,占天津自贸区增量的45.7%,注册资本金3801.3亿元,注册金额5000万以上企业1513家,外资企业269家,初步形成了创新金融、科技互联网、国际贸易与跨境电商三大特色产业集群。 天津自贸试验区将重点实施行政管理、投资、贸易、金融和引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五个方面的试点内容。 1.加快政府职能转变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,提高行政管理效能,实行审、管职能分离,建立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。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、事后监管转变。建设适应国际化、市场化、法制化要求和贸易投资便利化需求的服务体系。 2.扩大投资领域开放。加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。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,减少对境外投资者资质要求、股权比例、数量配额等准入限制。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,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。建立对外投资合作“一站式”服务平台。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。 3.推动贸易转型升级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,深化国际大宗商品交易、期货保税交割、跨境电子商务等改革试点。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。促进航运要素集聚,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。实行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管理服务模式。 4.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。在利率市场化、人民币跨境使用、外汇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。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自由贸易账户,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。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。实施租赁业政策创新,设立中国天津租赁平台和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,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租赁业发展政策环境。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。 5.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。增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,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,推动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,构筑服务区域发展的科技创新和人才高地。完善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。发挥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作用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作用,推动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。 为统一领导和组织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工作,天津市成立了“中国(天津)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”。为统筹协调、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任务,设立中国(天津)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),管委会第`一副主任由天津市副市长赵海山担任。同时,天津自贸试验区分别成立三个片区办事处,即:天津港东疆片区办事处、天津机场片区办事处和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办事处,主要负责处理本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具体事务。 |